中华儿科杂志2007年6月第45卷第6期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性早熟是儿科内分泌系统的常见发育异常,为了规范中枢性(真性)性早熟的诊断和治疗,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进行了专题讨论,制定以下指南供临床参考。[定义]性早熟是指女童在8岁前,男童在9岁前呈现第二性征的发育异常性疾病。中枢性性早熟(CPP)是缘于下丘脑提前增加了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GnRH)的分泌和释放量,提前激活性腺轴功能,导致性腺发育和分泌性激素,使内、外生殖器发育和第二性征呈现。CPP又称为GnRH依赖性性早熟,其过程呈进行性发展,直至生殖系统发育成熟。[病因]1.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2.外周性性早熟转化而来。3.特发性CPP(ICPP)无器质性病变。女性患儿约80%~90%为ICPP;男性患儿则相反,80%以上是器质性的。[诊断]应首先确定是否为GnRH依赖性性早熟,继之进行病因的鉴别诊断。一、诊断依据1.第二性征提前出现:女童8岁前,男童9岁前。2.血清促性腺激素水平升高达青春期水平。(1)促性腺激素基础值:如果第二性征已达青春中期程度时,血清促黄体生成素(LH)基础值可作为初筛,如>5.0IU/L,即可确定其性腺轴已发动,不必再进行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GnRH)激发试验。(2)GnRH激发试验:本试验对性腺轴功能已启动而促性腺激素基础值不升高者是重要的诊断手段,GnRH可使促性腺激素分泌释放增加,其激发峰值即可作为诊断依据。___GnRH激发试验方法:常规用GnRH(戈那瑞林)2.5μg/kg或100μg/m2静脉注射,于0min、30mln、60min时采血样,测血清LH和卵泡刺激素(FSH)浓度(GnRHa经典试验方法的120min可省略),合成的GnRH类似物(GnRHa)的激发作用比天然者为强,峰值在60~120min出现,但不推荐其在常规诊断中使用。___诊断CPP的LH激发峰值的切割(cut-point)值:取决于所用的促性腺激素检测方法,用放射免疫法测定时,LH峰值在女童应>12.0IU/L、男童>25.0IU/L、LH峰/FSH峰>0.6~1.0时可诊断CPP;用免疫化学发光法(ICMA)测定时,LH峰值>5.0IU/L、LH峰/FSH峰>0.6(两性)可诊断CPP;如LH峰/FSH峰>0.3,但1m1,并可见多个直径>4mm的卵泡;男童睾丸容积≥4ml,并随病程延长呈进行性增大。4.线性生长加速。5.骨龄超越年龄1年或1年以上。6.血清性激素水平升高至青春期水平。以上诊断依据中,1、2、3条是最重要而且是必具的。但是如就诊时的病程很短,则GnRH激发值可能与青春前期值相重叠,达不到以上的诊断切割值;卵巢大小亦然。对此类患儿应随访其副性征进展和线性生长加速情况,必要时应复查以上检测。女性患儿的青春期线性生长加速一般在乳房发育开始后半年~1年左右(B2~B3期)出现,持续1~2年;但也有较迟者,甚至有5%左右患儿在初潮前1年或初潮当年始呈现。男童生长加速发生在睾丸容积8~10ml左右时或变声前一年,持续时间比女童长。骨龄提前只说明性激素水平增高已有一段时间,并非是诊断CPP的特异性指标,病程短和发育进程慢的患儿可能骨龄超前不明显,而外周性性早熟亦可能有骨龄提前;性激素水平升高不能分辨中枢和外周性性早熟。综上,CPP的诊断是综合的,核心问题是必须符合为GnRH依赖性,临床随访性征发育呈进行性有重要意义。二、病因诊断须注意收集与CPP病因有关的病史,如感染、中枢神经系统病变等相关症状;对所有确诊为CPP的患儿应排除肿瘤,需作头颅鞍区的MRI或CT检查。MRI对下丘脑和垂体器质病变的分辨度优于CT。三、鉴别诊断虽然GnRH激发试验能大体上鉴别中枢性性早熟和外周性性早熟,但应鉴别以下情况:1.单纯性乳房早发育:即部分中枢性性早熟(PICPP),GnRH激发后FSH明显升高(正常青春前期女童激发后也会升高),但LH升高不显(多数1。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无任何临床先兆表现的情况下,PICPP会转化为CPP。因此,诊断PICPP后需定期随访,尤其是对乳房反复增大或持续不退者,必要时重复激发试验。2.由非中枢性性早熟转化而来的CPP:如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McCune-Albright综合征等,必须在治疗原发疾病过程中注意监测CPP的发生。3.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伴发的性早熟是性早熟的特殊类型,早期患儿的血LH基础值升高,但在GnRH激发后不升高,病程较长后才转化为真正的CPP。身材矮小是其重要特征。[药物治疗]CPP的治疗目的是以改善患儿的成年期身高为核心,还应注意防止早熟和早初潮带来的心理问题。一般应用GnRH类似物(gonadotropingreleasinghormoneanalogue,GnRHa)治疗CPP。国内目前可供应儿童用的缓释型GnRHa制剂有曲普瑞林(Triptorelin)和醋酸亮丙瑞林(Leuprorelin);前者如DecapeptyIDep和Diphereline;后者为Enantone。GnRHa能有效抑制LH分泌,使性腺暂停发育、性激素分泌回至青春前期状态,从而延缓骨骺的增长和融合,尽可能达到延长生长年限、改善最终成年期身高的目的。一、GnRHa的应用指征1.为达改善成年期终身高目的,适用指征为生长潜能明显受损和同时还有剩余生长潜能的患儿,即骨龄明显超前而骺端尚未开始融合者,具体建议如下:(1)骨龄:骨龄≥年龄2岁;女童≤11.5岁,男童≤12.5岁。(2)预测成年期身高:女童≤150cm,男童≤160em,或低于其遗传靶身高减2个SD者。(3)骨龄/年龄>1,骨龄/身高年龄>1,或以骨龄判断的身高SDS<—2SDS。(4)性发育进程迅速,骨龄增长/年龄增长>1。2.慎用的指征:有以下情况时改善成年身高的疗效差,应酌情慎用:(1)开必治疗时骨龄女童>11.5岁,男童>12.5岁;(2)遗传靶身高低于正常参考值2个标准差者(-2SDS)。应考虑其他导致矮身材原因。3.不宜应用的指征:有以下情况者单独应用GnRHa治疗对改善成年期身高效果不显著:(1)骨龄女童≥11.5岁,男童≥13.5岁;(2)女童初潮后或男童遗精后1年。4.不需应用的指征:(1)性成熟进程缓慢(骨龄进展不超越年龄进展)者对成年期身高影响不大时,不需要治疗。(2)骨龄虽提前,但身高生长速度快,使身高年龄大于骨龄,预测成年期身高不受损。然而,由于青春成熟进程是动态的,对每个个体的判断也应是动态的,一旦CPP诊断确立,对初评认为暂时不需治疗者均需定期复查其身高和骨龄变化,定期再评估治疗的必要性,按需制定治疗方案。二、GnRHa应用方法1.剂量:首剂80-100μg/kg,2周后加强1次,以后每4周1次(不超过5周),剂量60-80μg/kg,剂量需个体化,根据性腺轴功能抑制情况(包括性征、性激素水平和骨龄进展),抑制差者可参照首剂量,最大量为3.75mg/次。为确切了解骨龄进展的情况,临床医师应亲自对治疗前后的骨龄进行评定和对比,不宜仅凭放射科的报告作出判断。2.治疗中的监测:治疗过程中每2~3个月检查第二性征以及测量身高;首剂3个月末复查GnRH激发试验,如LH激发值在青春前期值则表示剂量合适;此后,对女童只需定期复查基础血清雌二醇(E2)浓度或阴道涂片(成熟指数),男童则复查血清睾酮基础水平以判断性腺轴功能的抑制状况。每6-12个月复查骨龄1次,女童同时复查子宫、卵巢B超。3.疗程:为改善成年期身高,GnRHa的疗程一般至少需要2年,女童在骨龄12.0~12.5岁时宜停止治疗,此时如延长疗程常难以继续改善成年期身高。对年龄较小即开始治疗者,如其年龄已追赶上骨龄,且骨龄已达正常青春期启动年龄(≥8岁),预测身高可达到遗传靶身高时可以停药,使其性腺轴功能重新启动,应定期追踪。三、停药后的监测治疗结束后应每半年复查身高、体重和副性征恢复以及性腺轴功能恢复状况。女童一般在停止治疗后2年内呈现初潮。四、GnRHa治疗中生长减速的处理GnRHa治疗头半年的生长速度与治疗前对比改变不明显,半年后一般回落至青春前期的生长速率(5cm/年左右),部分患儿在治疗1~2年后生长速度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杭劳社医[2007]300号转发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用药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市各有关单位:现将《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用药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劳社医[2007]1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用药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劳社医[2007]171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为适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需要,保障参保儿童的基本用药需求,现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用药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 劳动保障部此次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修订,主要是考虑儿童用药的特殊性,重点保障参保儿童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本用药需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实施工作。 二、 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已列入《关于补充省级子女统筹医疗用药范围的通知》(浙劳社医[2002]23号)的儿童用药品种,继续列入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用药支付范围。 三、 根据对《药品目录》凡例的补充说明的规定列入儿童用药支付范围的西药品种和剂型,其计算机编号在《药品目录》中对应品种的计算机编号的基础上,将起始编号为“x”调整为“e”。其他儿童用药的计算机编号另行公布。 四、 本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和我厅联系。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用药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7]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的要求,为了适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需要,保障参保儿童的基本用药需求,我部在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各地,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此次《药品目录》修订,主要是考虑儿童用药的特殊性,重点保障参保儿童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本用药需求。修订的内容包括:一是增补了部分儿童临床诊疗必需的药品品种;二是对《药品目录》的凡例进行了补充;三是修订了部分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新增的药品品种全部按照乙类药品进行管理。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原则上参照《药品目录》及此次新增药品品种执行。各省、区、市可直接将国家增补的儿童用药品种转发试点城市执行,也可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适当进行儿童用药的调整,调整的数量控制在此次国家增补的儿童用药总数的15%以内。各省、区、市调整的药品品种要报我部审核。三、试点城市要严格执行本省的《药品目录》和国家新增的儿童用药品种,不得调整或另行增补。试点城市可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水平,合理确定乙类药品的支付比例。四、对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儿童治疗性医院制剂,试点城市要在充分征求卫生、中医药、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及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儿童制剂品种,明确支付办法,并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的范围。五、各地要做好《药品目录》修订后在使用管理上的衔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要落实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三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的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费用占参保人员药品总费用的比例)控制指标,要将相关部门制定的临床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用药规范等技术标准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的范围,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控制药品费用不合理支出,提高医疗保险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各省、区、市要加强对药品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我部。附件:1.《药品目录》儿童用药增补品种(西药部分)2.《药品目录》儿童用药增补品种(中成药部分)3.对《药品目录》凡例的补充及对部分药品限定支付范围的修订说明附件1《药品目录》儿童用药增补品种(西药部分)分 类编号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剂 型备 注1抗微生物药物 1.5抗病毒药 1.5.4蛋白酶抑制剂 E01金刚乙胺Rimantadine口服常释剂型颗粒剂口服液体剂 3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 3.1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 E02阿苯Aspirin and Phenobarbital 口服常释剂型 E03赖氨匹林Lysine Acetylsalicylate 注射剂 7营养治疗药 7.1肠外营养药 7.1.1氨基酸类 E04复方氨基酸(19AA-I)Compound Amino Acid(19AA-I) 注射剂限配合肠外营养用8激素及调节内分泌功能药 8.8其他激素及调节内分泌功能药 E05高血糖素Glucagon注射剂 9调节免疫功能药 9.2生物反应调节药 E06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Human Immunoglobulin 注射剂 限川崎病12神经系统用药物 12.5中枢兴奋药 E07哌甲酯Methylphenidate缓释控释剂型 12.3抗癫痫药 E08奥卡西平Oxcarbazepine口服常释剂型 E09拉莫三嗪Lamotrigine口服常释剂型 14呼吸系统药物 14.3平喘药 E10布地奈德福莫特罗Budesonide and Formoterol 吸入剂 14.4其他 E11动物源肺表面活性物质 注射剂◇;限新生儿使用15消化系统药物 15.4 泻药、止泻药 15.4.2止泻药 E12消旋卡多曲Racecadotril颗粒剂 16循环系统药物 16.1强心药 16.1.1洋地黄类 E13去乙酰毛花苷Deslanoside注射剂 附件2《药品目录》儿童用药增补品种(中成药部分)分 类 编号药品名称备 注 1 内科用药 1.1解表剂 1.1.2辛凉解表剂 E01小儿热速清颗粒(口服液) E02五粒回春丸 1.1.3表里双解剂 E03小儿双清颗粒 E04小儿柴桂退热颗粒(口服液) 1.3清热剂 1.3.1清热泻火剂 E05小儿导赤片 1.3.2清热解毒剂 E06小儿化毒散 E07小儿咽扁颗粒 1.3.4清脏腑热剂 1.3.4.4清利肠胃湿热剂 E08小儿泻速停颗粒 E09小儿肠胃康颗粒 1.4温里剂 1.4.1温中散寒剂 1.4.1.1温中散寒 E10小儿腹泻贴 1.5化痰、止咳、平喘剂 1.5.3清热化痰剂 E11金振口服液 E12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 E13小儿金丹片 1.5.4润肺化痰剂 E14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1.5.5平喘剂 E15小儿肺咳颗粒 1.8扶正剂 1.8.1补气剂 1.8.1.2健脾和胃 E16醒脾养儿颗粒 1.8.2养血剂 E17小儿生血糖浆 1.13消导剂 E18王氏保赤丸 E19小儿化食丸 E20一捻金[指:散剂](胶囊) 1.14.2平肝熄风 E21牛黄抱龙丸 E22静灵口服液 8 皮肤科用药 E23荆肤止痒颗粒 附件3对《药品目录》凡例的补充及对部分药品限定支付范围的修订说明一、对《药品目录》凡例的补充说明 1.西药通用名称中表达化学成分的部分与《药品目录》中的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同时有“儿童”、“小儿”、“婴幼儿”、“儿童用”、“小儿用”或“婴幼儿用”作为药品名称一部分的,可以限定在儿童使用时支付。 2.西药通用名称中表达化学成分的部分与《药品目录》中名称(《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必须为口服剂型)一致,且法定说明书中明确适用于儿童的,其剂型为能够提高儿童用药顺应性的口服液体剂型、颗粒剂、口服散剂、栓剂、滴鼻剂的,可以限定在儿童使用时支付。 3.《药品目录》凡例中标注的口服液体剂型中含干糖浆剂及干混悬剂。 4.西药部分第E11号“动物源肺表面活性物质”包括牛肺表面活性剂、猪肺磷脂等从动物中提取的肺表面活性物质。 5.此次儿童用药增补品种,除标注有特殊限定支付范围规定外,其余的药品均限在儿童使用时支付。 二、对《药品目录》部分药品限定支付范围的修订说明 西药第283号“重组人生长激素”原限定支付范围调整为“限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及工伤保险”。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鉴别诊断】根据病史,体检等资料分析,对营养不良、精神心理性家庭性特发性矮身材、小于胎龄儿、慢性系统性疾病等因素造成的非生长激素缺乏的矮身材比较容易识别 对常见的导致矮身材的病因应予以鉴别,如:软骨发育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症、体质性青春发育延迟;临床还需注意某些综合征的可能,如:Prader-Willi综合征,Silver-Russeli综合征,Noonan综合征等。【治疗】1.矮身材儿童的治疗措施取决于其病因 精神心理性、肾小管酸中毒等患儿在相关因素被消除后,其身高增长率即见增高,日常营养和睡眠的保障与正常的生长发育关系密切。2.生长激素 随着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rhGH临床应用经验的大量累积,目前获准采用rhGH治疗的病种逐渐增多,自1985年美国FDA批准rhGH治疗生长激素缺乏症以来,陆续核准的病病有慢性肾功能衰竭(1993)、先天性卵巢发育不全(1996-1997)、Prader-Willi综合征(2000)、小于胎龄儿(2001)和特发性矮身材(2003)。由于大部分小于胎龄儿在生后2-3年内都会呈现追赶生长,身高可以达到与其靶身高相称的生长曲线范畴,故对小于胎龄儿都应定期随访观察。一般在3周岁时,如其生长仍然滞后,应考虑GH治疗。2003年FDA批准GH用于特发性矮身材,即:①非GH缺乏的原因不明者;②身高低于同性别、同年龄儿正常参比值2.25SD以上;③预计其成人期终身高在-2SDS以下。(1)剂型 国内可供选择的有rhGH粉剂和水剂两种,后者的增长效应稍好。(2)剂量 生长激素的剂量范围较大,应根据需要和观察到的疗效进行个体化调整。目前国内常用剂量是0.1-0.15IU/kg·d,每周0.23-0.35mg/kg;对青春发育期患儿、Turner患儿、小于胎龄儿、特发性矮身材和某些部份性生长激素缺乏症患儿的应用剂量为0.15-0.20IU/(㎏.d)每周0.35-0.46(㎎.㎏)(注:WHO标注生长激素1㎎=30U)(3)用法:每晚睡前皮下注射1次,常用注射部位为大腿中部1/2的外、前侧面,每次注射应更换注射点,避免短期内重复而引致皮下组织变性。(4)疗程:生长激素治疗矮身材的疗程视需要而定,通常不宜短于1-2年,过短时患儿的获益对其终身高的作用不大。(5)副作用:常见的副作用为:①甲状腺功能减低:每在开始注射2-3月后发生,可按需给予L-甲状腺素片纠正;②糖代谢改变:长期较大量使用生长激素可能使患儿发生胰岛素抵抗。空腹血糖和胰岛素水平上升,但很少超过正常高限,停用生长激素数月后即可恢复,在疗程中应注意监测,对有糖尿病家族史者和肥胖儿尤须注意;③特发性良性颅内压升高:生长激素可引起纳、水潴留,个别患者会出现特发性颅内压升高、外周水肿和血压升高,多发生于慢性肾功能衰竭、Turner综合症和GH缺乏症所致生长障碍患儿,可暂停GH治疗,并加用小剂量(如:氢氯噻嗪)降低颅内压;④抗体产生:由于制剂纯度的不断提高,目前抗体产生率已减少,水溶液制剂更少;⑤股骨头滑脱、坏死:因为骨骼在治疗后生长加速、肌力增强,运动增多时易引起股骨头滑脱、无菌性坏死、致跛行,亦可出现膝关节、髋关节疼痛,呈外旋性病理状态,可暂时停用GH并补充维生素D和钙片治疗⑥注射局部红肿或皮疹:通常在数日内消失,可继续使用,目前已甚少见⑦诱发肿瘤的可能性:国际上有关组织曾进行过相关调查研究,根据国家合作生长组和药物治疗研究中心等学术机构的大量流行病学资料,包括对肿瘤患者年龄、性别和种族等人群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结果显示无潜在肿瘤危险因素存在的儿童,GH治疗不增加白血病发生和肿瘤复发的危险,但对曾有肿瘤、有家族肿瘤发生遗传倾向、畸形综合征,长期超生理剂量GH应用时需谨慎,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血清IGF-1水平,超过正常参照值+2SD者宜暂时停用。3.其他药物:①疗程中应注意钙、微量元素等的补充,以供骨生长所需;②蛋白同化激素:常与生长激素并用治疗Turner综合征,国内大多使用司坦唑醇stanozolol,康力龙),常用剂量为0.025-0.05㎎/(㎏.d)需注意骨龄增长情况;③IGF-1性腺轴抑制(GnRHa),芳香酶抑制剂(Letrozole,来曲唑)等亦曾被用于治疗矮身材,国内目前无足够资料分析,故不建议常规应用。【随访】所有确诊矮身材患儿都应进行长期随访 使用生长激素治疗者每3个月应随访1次:测量身高(最好测算⊿SDS)此处还要进行IGF-1、IGFBP-3、T4、TSH、血糖和胰岛素等检测,以便及时调整GH剂量和补充甲状腺素。每年检查骨龄1次。疗程中应观察性发育情况,按需处理。疑有颅内病变者应注意定期重复颅部MRI扫描。矮身材儿童诊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 【诊断】 三、实验室检查 1.常规检查 应常规进行血、尿检查和肝、肾功能检测;疑诊肾小管中毒者宜作血气及电解质分析;女孩均需进行核型分析;为排除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低下,应常规检测甲状腺激素水平。2.骨龄(Bone Age,BA)判定 骨骼的发育贯穿整个生长发育过程,是评估生物体发育情况的良好指标,骨龄即是各年龄时的骨成熟度,是对左手腕、掌、指骨正位X线片观察其各个骨化中心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测定的。目前国内外使用最多的方法是G-P法(Greulich & Pyle)和TW3法(Tanner-Whitehouse),我国临床上多数采用G-P法。正常情况下,骨龄与实际年龄的差别应在±1岁之间,落后或超前过多即为异常。3.特殊检查(1)进行特殊检查的指征 ①身高低于正常参考值减2SD(或低于第3百分位数)者;②骨龄低于实际年龄2岁以上者;③身高增长率在第25百分位数(按骨龄计)以下者,即:<2岁儿童为<7CM/rh;④临床有内分泌紊乱症状或畸形综合征表现者;⑤其他原因需进行垂体功能检查者。(2)生长激素-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轴(GH-IGF-1)功能测定 以往曾应用的运动、睡眠等生理性筛查试验目前已很少应用,多数都直接采用药物刺激试验(见表2)。 (3)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3(IGFBP-3)测定 两者的血清浓度随年龄增长和发育进程而增高,且与营养等因素相关,各实验室应建立自己的参比数据。(4)IGF-1生成试验 对疑为GH抵抗(Laron综合征)的患儿,可用本试验检测GH受体功能。①方法一:按0.075-0.15U/(kg·d)每晚皮下注射rhGH 1周,于注射前、注射后第5和第8天各采血样一次,测定IGF-1;②方法二:按0.3 U/(kg·d)每晚皮下rhGH,共4d,于注射前和末次注射后各采血样1次,测定IGF-1,正常者的血清IGF-1在注射后会较其基值增高3倍以上,或达到与其年龄相当的正常值。(5)其他内分泌激素的检测 依据患儿的临床表现,可视需要对患儿的其他激素选择进行检测(6)下丘脑、垂体的影像学检查 矮身材儿童均应进行颅部的MRI检查,以排除先天发育异常或肿瘤的可能性。(7)核型分析 对疑有染色体畸变的患儿都应进行核型分析。矮身材儿童诊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在1998年曾提出临床应用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的建议(中华儿科杂志,1997.37:234),在此基础上,2006年10月再次对矮身材儿童的诊断治疗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取得了一致意见,现综合如下,俾便临床工作者参考。 【矮身材的定义】矮身材是指在相似生活环境下,同种族、同性别和年龄的个体身高低于正常人群平均身高2个标准差者(-2SD),或低于第3百分位数(-1.88SD)者,其中部分属正常生理变异,为正确诊断,对生长滞后的小儿必须进行相应的临床观察和实验室检查。 【病因】导致矮身材的因素甚多,其中不乏交互作用者,亦有不少疾病导致矮身材的机理迄今未阐清(见表1)【诊断】对矮身材儿童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明确原因,以利治疗。 一、病史应仔细询问:患儿母亲的妊娠情况;患儿出生史;出生身长和体重;生长发育史;父母亲的青春发育和家庭中矮身材情况等。 二、体格检查除常规体格检查外,应正确测量和记录以下各项:①当前身高和体重的测定值和百分位数;②身高年增长速率(至少观察3个月以上);③根据其父母身高测算的靶身高;④BMI值;⑤性发育分期。
儿童身材矮小、性早熟或发育提前、超重肥胖……越来越多的家长被自己的孩子在生长发育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困扰着,但常常苦于不知应去哪里求助。 生长是反映一个儿童健康状况、营养和遗传背景的敏感指标,身高和身高生长速度偏离正常范围可能预示着某种潜在的先天性或获得性疾病。很多家长在这方面存在误区,或是对孩子生长发育诸多环节中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没有认识,听之任之;或是发现孩子矮小,病急乱投医。 儿童身材矮小、性早熟或发育提前、超重肥胖都属于生长发育障碍。据记者了解,在北京一诊所,每年矮小门诊和肥胖门诊的接诊量一共有3000人~4000人,其中矮小门诊的病人占多数。“来就诊的孩子中,大多数属于身材偏矮,只有极少部分是病理原因的生长发育异常,为极度矮小。”个头儿70%来自遗传,其他就靠后天的营养和环境。 孩子不长个的原因有很多。常见的身材矮小原因包括家族性矮身材、体质性发育延迟、生长激素缺乏症、先天性卵巢功能发育不全、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宫内发育迟缓、软骨发育不全等。孩子个头儿矮的原因除了父母遗传外,与孩子后天的环境和营养关系密切。分析孩子个头儿不高的外在原因,李辉认为主要是营养过剩、睡眠不足和环境污染。从就诊的矮小儿童来看,很多孩子钟情于洋快餐、汽水等食品,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孩子发育期提前,尤其是容易出现性早熟,同时过早地促进骨骼发育,导致骨骼在生长发育期之前提早闭合,不再生长。另外,很多孩子的课业压力较大,平时睡眠不足,也对身高有重要影响。 对学龄儿童要定期监测 一个人从出生到成年要经过几个不同的年龄阶段,每个阶段各有其不同的生长发育特点。只有对儿童的正常生长发育过程有充分的认识,掌握正确的评价方法,才能及时发现生长异常,找出其营养、所在环境和生活方式有何缺点而予以纠正;或检查有无隐匿的疾病而予以治疗。家长应学会识别生长发育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儿童及时得到正确、合理的指导和治疗。 作为家长,如何初步判断孩子的发育情况呢?通常情况下,父母的平均身高即是遗传潜力所确定的儿童成年身高,也称靶身高。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儿童靶身高: 男孩身高=(父亲身高+(母亲身高+13))/2±7.5厘米 女孩身高=((父亲身高-13)+母亲身高)/2±6厘米 如何让孩子达到理想身高 做父母的责任是为孩子创造更加良好的生长环境,供给足够而不过量的食物,均衡而不偏颇的营养;让孩子有足够的运动、充足的睡眠,保持身心愉快;预防和积极治疗疾病。这样就可以把先天所赋予的生长潜能充分发挥出来,达到自身的理想身高。注重营养不偏食 有些家长有一个营养的误区,认为加强营养就是多吃鸡鸭鱼肉,可以不吃或少吃粮食。其实人体所需要的能量主要是从碳水化合物中获得的,而蛋白质要在能量充分的前提下才能被身体充分利用。 过多蛋白质的摄入,不仅增加肝肾负担,易造成消化不良、便秘,反而抑制孩子食欲。有些孩子营养过剩后造成肥胖,容易引发性早熟,最终使身材偏矮。所以,在保证量充足的同时,还要注意饮食的合理搭配和多样化,即粗细搭配、荤素搭配,不挑食,不偏食。更不要过多地吃零食而影响重要营养物质的摄入。 每天户外一小时 儿童青少年经常从事体育运动,能促进骨骼的生长,使骨骼变长、变粗,骨密度增大。经常运动,也使肌纤维变粗,提高肌肉的力量、速度和耐受力。运动还可以消耗多余脂肪,在快速生长期预防肥胖。现在的孩子普遍户外活动不够,没有充分享受阳光和新鲜的空气,没有足够的运动量,这都不利于孩子长高。 充足睡眠要保证 在睡眠状态下,生长激素的分泌量是清醒状态下的3倍左右,所以保证充足的睡眠有利于长高。 积极防治疾病 各种引起生理功能紊乱的急慢性疾病对儿童的生长发育都能产生直接影响。反复的呼吸道感染和腹泻会明显阻碍儿童的生长发育。慢性感染、慢性肝炎、慢性肾炎、哮喘、心脏病、贫血等均可影响身高增长。染色体异常、内分泌疾病、骨和软骨发育障碍等重大疾病,可使患儿身高明显低于同龄儿,医学上称为病理性矮小。因此,积极防治疾病,对生长期的儿童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早期诊断和治疗,一些疾病造成的生长损害是可以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的。